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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地鐵2018年社會招聘公告
發(fā)布者:蔣璐琳 發(fā)布時間:2018-01-29 瀏覽次數(shù):324 合肥地鐵2018年社會招聘公告 根據(jù)合肥市軌道交通建設與管理需要,,現(xiàn)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相關專業(yè)人員,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 一,、招聘原則 公開,、平等、競爭,、擇優(yōu),。 二、招聘崗位及條件 (一)應聘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: 1.遵紀守法,,品行端正,,身體健康。 2.具有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和相關條件,。 3.在軌道交通建設及管理方面有豐富經(jīng)驗和突出業(yè)績者,,條件可適當放寬。 “年齡條件”中的“35周歲以下”為“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”(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),。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,不得應聘: 1.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; 2.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在讀學生,; 3.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,;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;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,。 (三)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(附件一),。 三、招聘程序 (一)報名 1.報名時間: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接受報名,,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2月5日,。 2.報名方式:下載填寫《應聘登記表》(見文末),并以附件形式通過電子郵件發(fā)送至[email protected],。 3.報名要求: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,,多次投遞簡歷的將以最新一次提供的為準。請在郵件標題及應聘報名表文件名上,,標注應聘職位編號,、崗位名稱及本人姓名(格式為:職位編號-應聘崗位-姓名),格式不符合條件的簡歷將被視為不合格簡歷予以拒收,。 (二)資格審核 1.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,,審核通過者須現(xiàn)場進行資格復審,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,。 2.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相關材料:《應聘登記表》,、本人有效身份證、學歷學位證書,、教育部學信網(wǎng)下載打印的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,、職稱證書、職業(yè)資格證書,相關工作經(jīng)歷及業(yè)績證明,。個人證件及證書需提供原件審驗,,并附復印件一份。 3.應聘人員須對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實性負責,;公司將對應聘材料保密,,不再退回。 4.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,,凡發(fā)現(xiàn)應聘人員所填信息虛假或與公告崗位要求條件不符,,或弄虛作假的,取消其應聘,、考試及錄用資格,。 (三)筆試、面試 由公司根據(jù)報名情況和崗位需求分批組織考核選拔,。考核形式根據(jù)專業(yè)崗位及報名人數(shù)確定,,包括但不限于筆試,、面試等。具體時間及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,。 (四)體檢,、考察 通過考核環(huán)節(jié)的入圍人員,由公司統(tǒng)一組織體檢,。體檢工作參照原人事部,、衛(wèi)生部印發(fā)的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(國人部發(fā)〔2005〕1號)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衛(wèi)生部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0〕19號)等規(guī)定組織實施,。 考察工作根據(jù)崗位要求,,采取多種形式進行,重點考察入圍者思想政治表現(xiàn),、道德品質,、能力素質和學習及工作經(jīng)歷等情況,同時對考察對象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信息資料進行復核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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